教牧手記(30/3)

翻好土的鑰匙 馬惠芬宣教師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加拉太書 2章20節

使徒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動詞「已經」就是指一個一次性發生的動作,它造成了永遠的改變。以上這節經文,是反映出他與基督有了全新的關係,使他看事物的角度完全改變了,生命完全改變了,而作教會一員,也當如此。

使徒保羅窮其一生都在努力遵守全盤的律法,一切量度標準都靠律法,最後,他明白到也必須承認,單靠個人的能力是無法守盡地上一切的律法,這個「不能」成為絕望,因此無法得到神的悅納,靈裡就帶著恐懼、掙扎、愧疚等受捆綁地生活。

按作者高雅倫在《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對加拉太書2章17-21節的解讀,使徒保羅若行律法,充其量只能顯示他是個「犯罪的人」(parabatēs) 或是「觸犯律法的人」(呂譯、 NIV)。使徒保羅解釋,摩西律法的功能乃在定人的罪,不是叫人得救,它最多只能說是得救前的預備。 [1]

唯有當上帝親自施恩與他,在他生命最崩塌的時候,來引導他認識其獨生子耶穌基督,他明白了只有基督的愛和恩惠才能拯救他,他經歷了上帝道成肉身的謙卑和大能,終於明白到,他根本是「不可能」透過靠自己去做好事、為別人做盡一切,才可以得神的悅納,反而要按上帝的指示、辦事原則,在上帝面前謙卑下來,仰望及接受其獨生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罪人贖罪的心意。他必須來到上帝面前,承認自己己經山窮水盡,求神來釋放他靈裡的恐懼、掙扎、愧疚等不安的人生。這段說話同時道出了信耶穌的人為何會出現徹頭徹尾的改變。

使徒保羅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是「翻好土」的鑰匙。對保羅而言,悔改歸主是「一次成就,永遠成就」,沒有回頭的經歷。加拉太書 2章20節的主要意義,是強調基督救贖工作的充分及有效性。它眞正的要點是,信了基督之後,就和過去的思想、生活模式決裂。就程度來說,「使人稱義的信」是全面性的,因此,這種「信」也是革命性的。筆者記語香港堂在此要站立得穩。

筆者盼望2025年是合一家來享受,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翻好土的一年。打從去年我在工作中扭傷左腳,如今已經痊癒,然而,身體上又出現其他問題,再次需要停下工作一段時間。祝願各人在敬虔的事上追求成長,也不忘要注意身體的需要。

[1]  高雅倫, 作者, 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加拉太書, 譯 陳濟民博士及楊碧芳, POD版, 丁道爾新約聖經註

釋 (台北市: 校園書房出版社, 2010), 117 –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