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牧手記(23/10)

為主作見證馬惠芬宣教師

當香港堂重視與聖靈同工,我們要問,聖靈的主要工作是什麼? 才能回應呼召。

聖經在那裡論及聖靈主要的工作呢? 在《以弗所書》二章提到,「18 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使徒保羅用「被一個聖靈所感」來形容聖靈在救贖工作的角色和定位。聖靈不但將上帝和基督帶給人,也要將人在基督裡引到上帝面前,讓人完全地得著上帝,也被上帝得著。翻看上文4至17 節看到,聖靈要在「人神和好」方面作感動人心的工作,藉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使兩方歸為一體,並與神和好。

聖靈也在其他福音書中,提及祂的工作。「14 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同樣地,在約翰福音中,耶穌親自告訴門徒祂將要暫時離開門徒,然而,很快,聖靈會來,祂來了是要為主耶穌作見證。以上兩段經文都是與聖靈工作有關的。當我們面對將臨期的日子來臨,與聖靈同工就不可能與為主作見證分開啦!

最近在「關懷佈道課程」的學習中,我們有機會學習有效作見證的三個元素,想與大家分享。

元素一:了解見證對象的生命狀況和需要。有效見證的第一個元素是藉著細心聆聽去了解見證對象的生命狀況和需要。原來,第一步不是要「講」,或是「多講」,乃是「聽」、是「多聽」。

元素二:救恩的內容(即是上帝透過耶穌的生命、死亡和復活替我們成就的一切)。

有效的見證第二個元素是有關耶穌的事蹟。沒有耶穌,我們的見證只是自我的吹噓。這種見證對別人沒有多大的益處。我們可以用「問題、能力、應許」這個見證的大綱,針對對方的個別處境來講述救恩。

元素三:坦誠真實地分享上帝怎樣在過去和現在,真實地在我們的生命中作工。

有效的見證三個元素是我們個人怎樣經歷上帝,即是我們自己的「好消息」。

最後,在羅馬書十章14 至15 節提到:「14 然而,人未曾信耶穌,怎能求告祂呢? 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 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 15 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是何等的佳美!」還有不多的日子,就是主降誕的日子,願主在我們身上繼續彰顯主愛,我們也為主作好準備,向身邊的家人、朋友、鄰舍等,隨時隨行,述說主愛我們的生命故事。

2022年10月23日